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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网文转摘] 美国人的一大发明:利用小说讲法

美国人的一大发明:利用小说讲法

近二十年来,一批律师出身的美国作家异军突起,纵横驰骋跃进,抢占了大片图书市场,争取到一大批读者,并借机大肆兜售他们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法律观点。利用小说讲法,这是美国人的一大发明。美国已故大法官霍尔莫斯有句名言:“检验真理的最好办法是让思想的力量接受市场竞争的考验。”不过,霍尔莫斯大法官不会想到,美国律师今天会利用图书这个市场,以小说讲法,宣传自己的主张。

这是个怀疑的时代,现代人轻易不愿听人说教,但大部分人仍然爱听故事——成年人爱听故事,小朋友也爱听故事。生意场上、政治舞台上、爱情生活乃至法律生活中都离不开故事。公司发行股票券商要为其编织一本万利的诱人故事,政客竞选总统要讲叙关于自己的丰功伟绩和崇高理想的动人故事。法律也可以是故事,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说过:“法律是故事,是我们昨天的故事;法律是知识,是我们关于今天如何行事的知识;法律是梦想,是我们对明天的梦想。”而小说是讲故事的终极形式。

中国的专业作家从政府那里领取工资,然后一心一意地写作,结果离现实生活越来越远,作品和书名也越来越怪异。最后,像《有了快感你就喊》这样的书名也出来了,不看作者的名字,思想不健康的人还会产生许多不健康的联想。

美国也有专业作家,但全靠稿费生活。而且大部分美国作家另有职业。写小说的主要来自三个职业:记者、教授和律师。海明威和杰克·伦敦都曾为报刊专业写稿。学院派也是支重要力量,索·贝罗(诺尔文学奖得主)和马拉·默德(《店员》作者)都是大学教授。再就是律师,当今美国许多畅销书出自律师之笔。

律师出身的作家中,里查德·帕特森(Richard Patterson)、约翰·格里斯厄姆(John Grisham)和斯考特·特洛(Scott Turow)号称三杰。三人都是多产作家,其中又以格里斯厄姆为最,已有13部小说问世,而且本本畅销。这13部小说是:《召唤》(Summons)、《杀戮时刻》(ATimet。Kill)、《律师事务所》(The Finn)、《鹈鹕案卷》(Pelican Brief)、《小屋》(Chamber)、《造雨者》(The Raimnaker)、《失控的陪审团》(Runaway Jury)、《合伙人》(Partner)、《街头律师》(The Street Lawyer)、《遗嘱》(The Testa-ment)、《法官兄弟》(The Brethren)、《粉刷过的房子》(A painted House)和《不过圣诞》(Skipping Christmas)。

斯考特·特洛也有不少小说,其中包括:《人身伤害》(Personalln-juries)、《父辈的法律》(taws of Our Fathers)、《承认有罪》(Pleading Guilty)、《举正责任》(Tile Burden of Proof)和《假设无辜》(Presumedlnno-cent)。《假设无辜》是法律小说的经典之作,至今仍然被视为一个里程碑,标志着一种写作时代的开始。1990年代初《假设无辜》被拍为电影,由哈里森·福特主演,获得巨大成功。该片的DVD或VCD国内的商店里也能买到。帕特森也有不少小说,其中还有中文译本,《保卫与捍卫》就是一本。

律师作家的小说为什么畅销?他们有什么过人之处?有的,律师作家确有一些独到之处。首先,有些律师是骨头里都想写书的人,迫于生计才先学法律以作谋生手段。有些人当上法官后还是要写小说。联邦法官威廉·考尼兹便写过多本小说,其中《怀疑的阴影》(A Shadow of Doubt)荣登全美畅销书光荣榜。第二,美国的法律专业类似于现代科举,汇集了美国文人中的精英,其中有作家脱颖而出自然并不奇怪——人多鬼多么。第三,律师的职业以人为主,便于律师就近观察人间百态。第四,出于职业训练和职业习惯,律师思维比较严谨,又不乏想像力,便于他们构思小说的故事。

美国律师中作家辈出,而英国律师则稍逊风骚。英、美两国律师的阵容就不能相提并论。美国法律专业只有研究生,而英国律师大多只是本科生,是两个重量级。此外,美国律师的人数远多于英国的律师人数,分母大自然出类拔萃的分子也多。不过,龙有龙道,蛇有蛇路。英国人把间谍小说写得青春飞扬,开创了间谍小说的新纪元。格兰汉姆·格林(Grahma Greene)和约翰·勒卡雷(Johnle Carre)都是公认的大师,两人都以写间谍小说而在文坛上异军突起。格兰汉姆·格林是少数被认为应该获得诺贝尔奖而没有得奖的作家。

作品是否被改编成电影,是当今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。约翰·勒卡雷作品中被改编为电影的有《俄国屋》、《巴拿马裁缝》和《间谍从寒冷的地方来》。格兰汉姆·格林的小说《安静的美国人》被拍成故事片,获得2003年奥斯卡奖的提名。约翰·格里斯厄姆和斯考特·特洛都有作品被搬上银幕,像《客户》、《律师事务所》,还有前面提到的《假设无辜》。

不过,美国律师作家走红也只始于1980年代末。可见,法律、法治如此深入人心,在美国也是近年来的事情。我们大可不必强调本土特色来拒绝法治,拒绝进步。当然,法律小说的普及也有赖于全民教育的普及。

不同作家的小说有各自的特色。托尔斯泰的《战争与和平》浓墨重彩,是全景油画。《生命难以承受之轻》让我想到肖邦临终前写的那句 话:“夜是这么深。”美国律师的小说也有自己的风格。格里斯厄姆文笔流畅,着墨不多,既似线条飘逸的素描,又透着轻盈的幽默。相比之下,特洛的小说多了几分沉重,类似英国作家哈代的那种凝重的机智。《红楼梦》给我的启发是,要搞阴谋,不能光明正大,谁光明正大谁倒霉。里查德·帕特森的《保卫与捍卫》也是部讲阴谋的小说,通篇都是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,情节曲折,但人物显得太假。不过,讲阴谋很合美国读者的口味,也很合中国读者的口味。《红楼梦》、《雍正王朝》 和《胡雪岩》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,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作品讲权术,讲阴谋。

政治太多,斗争太多,小说的人物就不太让人喜欢。《红楼梦》的男女主人公不讨人喜欢,贾宝玉和林黛玉都不可爱。小说《教父》很火,比《红楼梦》都火,就是因为人物比较可爱,把黑帮人物也写得惊天地泣鬼神,《水浒》也是把杀人放火的强盗刻画成“最可爱的人”。《保卫与捍卫》的人物不讨人喜欢,而且比《红楼梦》里的人物要假。总统加里、庭审律师莎拉和玛斯特斯法官都以正面形象出现,而且过于高、大、全,好像神仙下凡,要把压在我们身上的大山背走。但这种人今天中国没有,美国也没有(美国曾经有一位——林肯,但林肯生前一点也不潇洒)。

小说要有个好的故事,但最终靠风格取胜。美国作家爱默森说过:“天才本身并不能造就一位作家。书的后面必须有一个人。”此处的“人”就是风格。《保卫与捍卫》中法律和政治讲得太多,所以就看不见作者本人的风格。(作者:朱伟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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